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辅修学位(专业)收费标准公示
管理员 2023年03月13日 15:32 浏览次数:

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0〕65号)和《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东农教字〔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定2023年辅修学位学费按如下标准收费,现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东北农业大学财务处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

上一条: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微专业收费标准公示
下一条:关于第三届校级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三届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遴选结果的公示


Copyright © 2020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教务处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