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1年05月18日 13:3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 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前期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现对我校开展第二批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一)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已认定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度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黑龙江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 2019 年度黑龙江省“三类”一流课程的课程(以下简称“第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再参与此次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的申报。可申报参评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

已获批第一批(含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国家级一流课程的课程不再参加此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

省教育厅将从本次认定的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和“第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四类)我校拟推荐48门,其中,线上一流本科课程5门、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5门,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38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推荐不限额。2门 2019 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培育)单独推荐,不占用此次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必须为2019、2020年认定的对应类型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11、12),原则上课程类型不可更换。

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条件

请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预通知》(见附件)中第三点“申报条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谋划,充分挖掘课程特色和优势,精心打磨,高质量申报,重点推荐已有一定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

2.申报教师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预通知》(见附件)要求,根据申报课程类别填写对应申报书及汇总表格。

3.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于5月24日11点前报送至教务处智慧教学建设科(主楼541室)。

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组织申报。本次遴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紧凑,请务必按照时间要求进行。

四、申报材料报送

1.A4纸介版三份(评审用)、WORD版;《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9)纸介版一份、电子版,汇总表纸介版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每门课程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以“课程申报类型+学院+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所有材料以“申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3.申报书附件材料中,10分钟说课视频可暂时不用提交,但必须提交有说课视频设计脚本,脚本须含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课堂或线上或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内容。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课有的应提交,如没有,可暂时不用提交。

4.附件3、4、6、7中涉及到学校公章、所在单位党委盖章、分管校领导签字的地方请留白,遴选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请章签盖。课程团队及成员如涉及到外校或外单位人员的请填报附件4第2页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史永亮

联系电话:55191538

教务处智慧教学建设科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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