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智育学分绩公示的通知
管理员 2021年04月01日 10:26 浏览次数:

现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智育学分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4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主楼537室教务处考务科进行核实。

一、智育学分绩(第一课堂学分绩)计算方法:

智育学分绩=∑学期所修课程学分绩/∑学期所修课程学分。

注:课程学分绩=(课程考试成绩-50)÷10×该课程学分

二、关于智育学分绩计算的几点说明:

1.通识选修课程、大学生实验开放项目课程、体育课程、军事理论课程、重修重考通过的课程不参加智育学分绩计算。

2.体育代表队队员、大学生军训教官、定向越野队队员按考试原始成绩计算当学期智育学分绩。

3.等级制与百分制折算关系: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教务处考务科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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