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8月26日 19: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申报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 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推荐教育教学奖1人。

2.请各学院填写并报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8月28日11:00之前上交纸介版一式5份,送主楼541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教师发展邮箱,逾期不受理。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联系人:李芳,0451-55190336

电子邮箱:neaujshfzh@126.com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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