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1学期本科学生智育学分绩公示的通知
管理员 2024年03月15日 09:31 浏览次数:

现将2023-2024-1学期本科学生智育学分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3月20日。关于本次智育学分绩计算的说明如下:

1、体育课程、军事理论课程、综合素质类选修课程、专业拓展类课程不参加智育学分绩计算。

2、智育学分绩计算公式:∑((课程成绩—50)/10*该课程学分)/∑学期所修课程学分。

3、五级制成绩按照: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折算。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教务处教务科(主楼539)核实,电话:0451-55190356。

教务处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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