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
管理员 2024年03月18日 13:47 浏览次数: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2023级本科在校生进行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示有资格转专业学生名单

详见附件2。

二、转专业范围及说明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全日制本科2023级在校学生(民族预科生、阿勒泰地区定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俄、中美)和园艺(中新实验班)学生除外)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未转过专业,已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记录,第一学期智育学分绩在同专业(专业类)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可以申请转专业。

三、基本要求

本硕博连读专业不接收转专业学生;艺术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需高考术科一致);文史类、理工类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湖南、湖北、辽宁、河北、重庆、福建、广东、江苏)学生,不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原则上不能转入相关专业。拟转入专业需补修课程达到18(含18)学分以上,建议转入2024级学习。

四、申请程序

1、2024年3月20日17:00前,请拟转专业的学生点击链接https://jinshuju.net/f/bu0ih4,进入填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下载附件4:《东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参考附件1:《学院拟接收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计划表》及附件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和3+1+2模式)》填报志愿,纸质版转专业申请表需填写至“本人签字(本人签字需手写)”处,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学生所在学院意见由学院审核后统一填写,志愿表由学院统一上交。注:网络填报系统中的志愿信息必须与纸质版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2024年3月21日11:00前,各学院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转专业申请表上交至主楼539学籍科。

3、有资格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信息、上交申请表,视为自愿放弃转专业机会。

4、转入专业接收原则按照志愿优先与学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网络填报系统中的志愿信息和纸质版申请表中的“志愿申请”栏,三个志愿均需填写、不得有空白,若无“二志愿”、“三志愿”,在相应位置填写“自愿放弃”。

五、其他

1、转专业结果以学校公布为准。转专业学生选课事宜详见相关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18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示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重修名单的通知


Copyright © 2020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教务处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