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管理员 2024年04月23日 15: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4日—5月8日

二、检查形式

各教学单位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以教学自查、学校进行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一)学院自查工作内容

1、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听课制度,切实加强对教学的指导。

2、教师及学生上课情况:是否按课表上课,是否擅自调停课,学生出勤、遵守课堂纪律情况等。

3、实验、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

4、教学情况:了解教师教学过程,包括课前准备,课中师生互动讨论、授课技巧,课后作业布置、辅导答疑等;注重教学效果,重点检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各级各类一流课程教学质量,教学资源准备情况,课程设计情况,学生反馈情况等。

5、教师对课程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等)进行自查,并对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根据课程填写“教学运行状况评分表(教师自评用)”。

6、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开展其它方面检查。

(二)学校教学秩序检查内容

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对上课情况进行抽查,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督导组在听课基础上重点抽查教学秩序。

四、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全面、深入落实此项工作。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研讨、检查等活动,了解本学院的教学工作状况,师生对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上报材料要求

5月15日前请各教学单位上报“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教学运行状况教师自评汇总表”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的电子版和纸介版,纸介材料要加盖学院公章、教学院长签字。

联系人:李月  联系电话:55190356

教务处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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