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录取信息与学历注册信息一致的,学校不再受理学生学历信息变更申请。录取信息正确而学历注册信息有误的,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学校审核确认后,将申请文件《高等学校学生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见附件)和证明材料(高考报名表、录取三联单、在校期间学籍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明、学位证明、个人有效证件等)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进行学历信息勘误。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材料原件的复印版,并加盖材料管理部门公章。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无权对学生录取信息进行变更。往届毕业生录取信息有误的,由学生本人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勘误申请。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