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1年11月27日 13:5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十四五”时期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在全校开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额

建设170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其中本科教育100项、高等职业教育50项、继续教育20项;建设6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其中本科教育2个、高等职业教育3个、继续教育1个。已获得2020年首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第二批示范项目。

二、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条件

(一)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系统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伟大抗疫精神教育、龙江“四大精神”教育和“五色”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5.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备课制度等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申报教师应为非现任校级领导,鼓励和支持院士、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普通本科教育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原则上应为学校的实体机构,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建设经验和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途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设一批课程思政优质教育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广泛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水平和课程育人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推荐名额

(一)普通本科教育项目

因我校同时获评首批国家级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本科教育),此次可申报名额为5门,各学院最多可推荐3门并进行排序

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已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的,免评直接入选省级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以高校为单位推荐,最多可申报1个。

(二)继续教育项目

因我校获得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继续教育),此次可申报名额为2门,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和申报。

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已获得教育部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的,免评直接入选省级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以学校为单位推荐,可申报1个。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报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

(二)申报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根据申报书填写内容提供佐证材料,内容自定。

(三)在佐证材料中,每门示范课程均须提供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资源库使用,格式见申报书要求)和从中截取的10分钟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每个示范中心须提供10分钟左右展示中心建设理念、措施及成果的视频(格式同示范课程)。

(四)经学院推荐后,我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经遴选并公示后,按照推荐名额推荐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需在2021年12月8日15点前,将推荐课程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aujyk21@126.com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发送,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

(二)项目遴选公示推荐后,拟推荐项目需在2021年12月13日24点前在申报平台完成材料上传工作,申报平台上传材料时间为12月8日至13日,具体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仔细研读文件通知,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及教学竞赛评奖。学院请严把候选人政治关、师德关和教学质量关。

联系人及电话:牛海燕55191145,张力英55190355


教务处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及拟推荐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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