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4)的要求,决定开展我校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一)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二)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推荐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二)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三)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四)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为建设基础。
三、推荐数量
每个学院可申报1个,学校评审后推荐1个至省里,择优建设校级虚拟教研室若干。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遴选并择优推荐。推荐材料包括《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五份)、《学院虚拟教研室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请于2021年9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主楼547),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neaujyk@126.com。
联系人:牛海燕 张力英
电 话:55190355 55191145
教务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