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规范教学秩序,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东农教字[2017] 31号)第二条规定“学生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各项教学活动。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成绩以零分计。”请各学院按时上报缺课学生名单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具体填报格式见附件。
上报具体要求:
一、缺课学生名单上报时间:
本学期教学第五、九、十三周的周三。
二、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而取消考试资格的最终学生名单上报
时间分为两个截点:
提前考试的课程:考前一周上报;
考试安排在期末的课程:在学校公布考试安排之前上报(即教学第13周)。
三、上报方式:
缺课学生名单及取消考试资格的最终确定学生名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主楼教务科。
四、要求各学院认真落实,通知到任课教师,认真组织上报。
教务处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