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1学期线性代数、普通化学课程阶段化考试定于11月3日进行;高等数学、物理化学III课程阶段化考试,矢量分析与场论课程期末考试定于11月10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考试要求:
1.学生需携带学生证或者校园卡参加考试,如无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学生作答时需在答题纸(卡)中指定位置答题,答错位置或超出答题问题将视为无效答题。
3.学生需携带涂卡相关文具参加考试,如2B铅笔、橡皮等。
4.考试期间学生需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纪、作弊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教务处考务科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