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材建设,适应我校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需要,现对我校自编讲义进行立项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 自编讲义立项选题原则
1. 我校在教学中所使用的自编讲义坚持选、编相结合的原则,每个学科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要避免重复编写和禁止低质自编讲义。
2. 申报立项自编讲义的课程必须是我校本科教学计划中所开实验、实习课程。
3. 申报立项自编讲义的课程必须经教学单位和学校审核,确无正式出版教材或有正式出版教材但内容体系不适合教学要求,确需适当补充的。
4. 立项的实验指导、实习指导等必须是经修改后可作为统编教材正式出版使用的。
5. 我校已经立项的不再重复立项。
6. 通识教育课程不在立项范围内。
7. 网络版自编讲义立项原则。
(1)音效质量高,图片录像清晰,动画生动准确。
(2)根据教学内容,优选能最佳表现内容的图、文、声、像等媒体形式。界面设计简明,布局合理,重点突出。
(3)提供有简明易用的学习导航和检索、学习记录及书签功能,访问、检索和定位学习内容方便快捷。
(4)具有多种媒体的学习提示、交叉参考等辅助功能。
二 校内自编讲义立项申报程序
1.申报校内自编讲义立项的主编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自编讲义立项申报表”,一式两份交到所在系或教研室。
2.经学院评审提出推荐意见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 教材编审人员的基本条件
1.讲义的主编需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且讲授本门课程两轮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
2.主编应掌握国内外教学、科研动态,在讲义中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科学技术知识。
3.讲义主审须为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不得低于主编职称。
4.没有完成前期校内自编讲义立项的教师,不可申报本次立项。
四 遵守编写教材的政策和规定
1.为了保证讲义质量,每种讲义都必须落实主编人、主审人,贯彻主编统稿负责制。讲义的编写按照“文责自负”原则,主编对书稿的质量负全责。主编必须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不能挂空名。主审完成讲义的审定,提出修改的详细意见,在审稿完毕后,及时向主编转达审稿意见。
2.讲义使用前,要经过有关专家审定,不合格的讲义不允许进入课堂。
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讲义编写应依靠教师的艰苦劳动,科学创作,独立思考,精心组织,坚决反对不负责任的对付了事,更不允许大段抄袭与剽窃。一经发现此类事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为了鼓励教师积极编写教材,学校对评审立项的校内自编讲义,根据需要适当给予经费资助。不经学校审定立项的自编讲义,学校不给予经费资助,不允许在我校使用。
5.校内自编讲义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初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应提前一个月由项目主编向学校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出版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6.如讲义的主编申请放弃立项,学校取消其资助经费。如无特殊原因放弃的,三年内不得申请东北农业大学讲义立项项目。
五 时间安排
经教师申报、学院审查后于2021年10月25日将申报教材排序后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刘岩 电话:55190279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