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内自编讲义立项申报的通知
管理员 2021年10月12日 10:5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材建设,适应我校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需要,现对我校自编讲义进行立项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 自编讲义立项选题原则

1. 我校在教学中所使用的自编讲义坚持选、编相结合的原则,每个学科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要避免重复编写和禁止低质自编讲义。

2. 申报立项自编讲义的课程必须是我校本科教学计划中所开实验、实习课程。

3. 申报立项自编讲义的课程必须经教学单位和学校审核,确无正式出版教材或有正式出版教材但内容体系不适合教学要求,确需适当补充的。

4. 立项的实验指导、实习指导等必须是经修改后可作为统编教材正式出版使用的。

5. 我校已经立项的不再重复立项。

6. 通识教育课程不在立项范围内。

7. 网络版自编讲义立项原则。

(1)音效质量高,图片录像清晰,动画生动准确。

(2)根据教学内容,优选能最佳表现内容的图、文、声、像等媒体形式。界面设计简明,布局合理,重点突出。

(3)提供有简明易用的学习导航和检索、学习记录及书签功能,访问、检索和定位学习内容方便快捷。

(4)具有多种媒体的学习提示、交叉参考等辅助功能。

二 校内自编讲义立项申报程序

1.申报校内自编讲义立项的主编要填写“东北农业大学自编讲义立项申报表”,一式两份交到所在系或教研室。

2.经学院评审提出推荐意见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 教材编审人员的基本条件

1.讲义的主编需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且讲授本门课程两轮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

2.主编应掌握国内外教学、科研动态,在讲义中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科学技术知识。

3.讲义主审须为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不得低于主编职称。

4.没有完成前期校内自编讲义立项的教师,不可申报本次立项。

四 遵守编写教材的政策和规定

1.为了保证讲义质量,每种讲义都必须落实主编人、主审人,贯彻主编统稿负责制。讲义的编写按照“文责自负”原则,主编对书稿的质量负全责。主编必须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不能挂空名。主审完成讲义的审定,提出修改的详细意见,在审稿完毕后,及时向主编转达审稿意见。

2.讲义使用前,要经过有关专家审定,不合格的讲义不允许进入课堂。

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讲义编写应依靠教师的艰苦劳动,科学创作,独立思考,精心组织,坚决反对不负责任的对付了事,更不允许大段抄袭与剽窃。一经发现此类事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为了鼓励教师积极编写教材,学校对评审立项的校内自编讲义,根据需要适当给予经费资助。不经学校审定立项的自编讲义,学校不给予经费资助,不允许在我校使用。

5.校内自编讲义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初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应提前一个月由项目主编向学校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出版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6.如讲义的主编申请放弃立项,学校取消其资助经费。如无特殊原因放弃的,三年内不得申请东北农业大学讲义立项项目。

五 时间安排

经教师申报、学院审查后于2021年10月25日将申报教材排序后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刘岩 电话:55190279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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