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组织制订或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人才培养方案日常调整。
2. 负责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专业调整与建设、检查、评估、验收、总结等工作。
3. 负责制定每学期专业开课计划。
4. 负责学籍异动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
5. 负责组织制订课程简介、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等教学基本规范。
6. 负责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包括精品(开放)课程制的制作、建设与管理。
7. 负责组织学校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与管理。
8. 负责组织校外优质教学资源的引进与共享。
9. 负责“双语教学”课程的管理
10. 负责通识选修课(综合素质类选修课)课源建设。
11. 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及校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各类相关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12. 负责拟定教学改革方案及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
13. 负责教务处公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