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管理员 2021年04月22日 15:58 浏览次数: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推动良好校风形成的必要手段。为进一步了解开学以来我校教学运行的整体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本学期定于教学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6日—5月12日

二、检查形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工作内容

(一)学院自查工作内容

1、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2、教师是否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是否擅自调停课、请人代课;学生上课出勤率、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

3、教师基本教学文件,包括教案、讲稿、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是否齐全规范,教材选用的质量及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质量等。

4、教师对课程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等)质量进行自查,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工作的规范情况、教学安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改革运用情况等。

5、实验、实践和实习等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

6、教师对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根据课程填写“教学运行状况评分表(教师自评用)”。

(二)学校教学秩序检查内容

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对上课情况进行抽查,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督导组在听课基础上重点抽查教学秩序。

四、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研讨、检查等活动,了解本学院的教学工作状况,师生对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对在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上报材料

5月14日前请各教学单位上报“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教学运行状况教师自评汇总表”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教学院长签字的纸介版)。

联系人:刘玉华 电话:55190356

教务处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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