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应该是省级名师,需有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3.热爱祖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 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推荐教育教学奖1人,经过学校评审推荐1人参加省级评审。
2.请各学院填写并报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2),教育教学奖候选人每人需提交一个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以上电子版材料于5月18日之前发至neaujshfzh@126.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联系人:李芳,0451-55190336
电子邮箱:neaujshfzh@126.com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