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推动良好校风形成的必要手段。为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本学期定于教学第八-九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段
2021年10月25日—11月3日
二、检查形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工作内容
(一)学院自查工作内容
1. 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2. 教师是否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是否擅自调停课、请人代课;学生上课出勤率、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
3. 教师基本教学文件,包括教案、讲稿、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是否齐全规范,教材选用的质量及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质量等。
4. 教师对课程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等)质量进行自查,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工作的规范情况、教学安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改革运用情况等。
5. 了解学生学习状况,重点检查学习态度、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
6. 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
7. 教师对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根据课程填写“教学运行状况评分表(教师自评用)”。
(二)学校教学秩序检查内容
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对上课情况进行抽查,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督导组在听课基础上重点抽查教学秩序。
四、检查要求
1.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2. 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研讨、检查等活动,了解本学院的教学工作状况。
3. 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对在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上报材料
11月8日前请各教学单位上报“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教学运行状况教师自评汇总表”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教学院长签字的纸介版)至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刘玉华 电话:55190356
教务处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