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课程思政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课程思政专家作用,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附件 1),以及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提示》(附件2)要求,现在我校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性质和任务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是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属专项工作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该教指委受教育部委托,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咨询、指导、评价和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
(一)开展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价等。
(二)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培训、学习交流和观摩研讨等。
(三)指导推动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设和共享。
(四)参与指导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课程思政建设优秀经验做法。
(五)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与构成
教指委每届任期 5 年,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 1 人,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40 人。秘书长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三、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要求,应为高校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相关单位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研究成果丰硕的专家,且推荐人选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准确理解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内涵,准确把握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关系,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重点。
(二)如人选为高校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地高校或同类型高校或本校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管理实践经验或理论研究成果。
(三)如人选为一线教师,应具有文理工农医等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课程思政教学实践经验或教学研究成果,长期为本科生上课,育人成效显著。
(四)如人选为非高校专家,应熟悉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并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成果,对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有高度热情,业内认知度高。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表》(附件 3)、《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二)各学院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1人。
(三)推荐人选需统筹考虑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统筹考虑文理工农医不同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黑龙江省首届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
(四)学校经遴选并公示后,按照推荐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3人。
(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高校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推荐 5 人至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他人员将择优纳入省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 17:00 前,将申报人推荐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aujyk21@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牛海燕 15045858049,张力英 55190355
教务处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