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要求,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首批现代产业学院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批黑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与数量
重点面向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智能制造、航空航天、船舶与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和电子商务等产业,遴选首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50个。
二、申报限额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申报限额为3个。推荐申报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的项目,不计入申报限额。
三、申报条件
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重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主要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
4.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数量;
5.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6.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7.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办学主体能够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且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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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见附件2),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协议、申报书中描述的相关文件、育人成效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等)。
(二)各学院请于2022年1月7日中午11:00前,以产业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为1个PDF,与Word版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neaujyk21@126.com,纸质版一式三份交到教学管理科办公室(主楼547)。
(三)学院申报后,我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经遴选并公示后,按照推荐名额推荐到省教育厅。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组织专人,从目标定位、建设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见附件2)。
联 系 人:牛海燕 张力英
联系电话:55191145 55190355
教务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