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22年辅修学位(专业)招生的通知
管理员 2022年04月29日 16:14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有余力学生的跨学科交叉学习需求,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辅修学位(专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2020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19级五年制在学生,且智育平均学分绩良好。

二、招生专业

序号

学院

辅修专业

专业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1

经管学院

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

5519102015244615318

朱老师

2

经管学院

金融学

金融学类

5519102015244615318

朱老师

3

管法学院

法学

法学类

13945691762

18804519929

张老师

郭老师

4

水利学院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5519153713936308886

55191865

周老师

崔老师

5

国际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

5519015213654668160

5519015215246739404

韩老师

陈老师

6

电信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5519176118045131345

QQ:20035184

王老师

7

文理学院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8713202113903667119

高老师

8

文理学院

统计学

统计学类

5519073313946030029

5519073315846389175

刘老师

裴老师

 

三、招生程序

1.5月5日前,学生登录网址https://jinshuju.net/f/t1g8C2按要求填报辅修学位(专业)申请信息,并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学位(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

2.5月9日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依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招生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汇总确认表(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由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适时组织收取学生辅修学位申请表并备案。

3.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

    四、收费标准

    辅修学位(专业)的收费标准按所攻读专业总学费的25%以内核定。

    五、相关说明

    1.学生只限修读一个辅修专业,一旦选定,中途不得更换。

    2.申请修读的辅修学位(专业)应与主修学位(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各专业所属专业类详见附件3 。

    3.学生完成辅修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修完全部学分后,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获得主修学位并且完成辅修学位毕业论文(设计)且成绩合格后,方可进行辅修学位答辩,通过者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4.本次辅修学位(专业)招生管理暂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过程中,如因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相应政策变更,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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