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2年08月26日 08:4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与奖励办法》(东农校发〔2014〕7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第五届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评选年度内,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的学校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时间

2022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评选要求

按照《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与奖励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重点考察授课过程、授课效果和混合式教学先进经验,所授课程在省内同类课程中的授课效果应处于领先地位,宁缺毋滥。

推荐数量

依据《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与奖励办法》(附件1)及近两年学院考核为优秀者,每学院限报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教师系列人数的10%,各学院推荐名额同第四届一致,有特殊要求的可以申请。

、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10日)

学院报《课堂教学质量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2.督导听课(2022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教学督导听课并填报《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3.专家听课(2022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专家听课并填报《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返表地点: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主楼541室)。

4.汇总评价表及学生评价得分2023年12月1日~12月10日

教务处统计听课评分及学生评价得分。

5.现场教学观摩(2023年12月11日~12月30日)

成立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审小组。课堂教学质量奖评审小组成员现场听取申报教师汇报本年度授课情况、经验、体会等;由课堂教学质量奖评审小组成员现场随机抽取申报教师所讲授课程的某一章节,现场讲授15~20分钟,根据现场授课情况,给予打分,取平均值。

按照学生评价占30%权重、教学督导评价占30%权重、同行专家占20%权重、现场教学观摩效果占20%权重,给予申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打分,按打分结果进行排序,产生评选结果。根据综合打分结果评选出符合要求的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得者。

6.评选结果公示一周。

、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18日16:00时前将《课堂教学质量奖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芳 邮箱:naeujshfzh@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与奖励办法》

2、《东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奖学院分配名额》

3、 《课堂教学质量奖候选人汇总表》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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