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加快推进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建设实施,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1号)认定的1011个新文科项目。此外,我校两个省级新文科项目也参与此次校级评审。我校认定的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名单具体如下: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预期目标和任务措施,重点检查项目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质量、课程质量、教材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实质效果。研究类项目,重点检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应用效果。
三、检查流程
(一)撰写中期检查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项目进展,填写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1),于2023年1月5日17:00前将中期报告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neaujyk21@126.com。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将于2023年1月7日前组织评审专家对照项目申报书从项目进度、阶段性成果、主要存在问题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于1月8日前形成检查报告上报教育厅。
(三)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
2023年1月10日-11日,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提供项目反馈意见及电子签名。
(四)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报送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1日期间填写《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1),登录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将中期进展报告的PDF版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并提交。
(五)学校在系统审核并报送中期检查材料
学校将于2023年1月12日前,在系统审核通过并提交。
四、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切实重视新文科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新文科项目实施效果开展阶段性总结,发掘典型经验,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联系人:牛海燕,张力英 ;联系电话:55191145,55190355
附件1: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附件2:关于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