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务处[2023]020号文件“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请各学院于6月12日前上报毕业生毕(结)业及学位授予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上报“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结论统计表”,要求上报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A4打印纸介版和电子版,格式见附表1(附件1单独下发各学院),毕业结论填“毕业”或“结业”。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准予毕业,备注栏为空,其他结论的备注栏需填写原因。
2、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要求上报学院分委会主席盖章加盖学院公章的A4打印纸介版和电子版,格式见附表1,填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决议内容及是否同意授予学位,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同意授予学位,备注栏为空,其他结论的备注栏填写原因。
3、双学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要求同一学位要求,一并上交。格式见附表2(附件2单独下发各双学位学院)。
毕业生离校在即,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时上交名单。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