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毕业班学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与规定
(一)未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未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要求的2023年本科毕业班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在校学习时间已满八年(四年制)或九年(五年制)的和已留级(含延长学习年限)两次的学生不允许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休学时间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二)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后,编入相同专业下一年级的班级,按原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到2024年6月,如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可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仍有不及格课程,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二、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打印后填写,签字位置务必手写,拍照发给所在学院教务科),学院签署意见后,分班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申请表所列项目必须逐项填写,家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编入下一个年级学习,2023年9月中旬前注册须缴纳一年学费。
(四)办理时间:9月4日前,申请表及汇总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2023年毕业班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如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按照放弃延长处理,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可于2024年春季开学初申请参加第二次结业换毕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可换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毕业时间按2023届毕业生学校学位委员会授予日期填写。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