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9月12日 08:39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整肃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使本科教学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现就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课程思政”思想理念。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教师应服从学校和学院的工作安排,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教授要为本科生授课。

4.教师应坚守教学岗位,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课。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岗者,按《东北农业大学调、串课规定》执行。

5.教师应根据学校的规定,完成包括课堂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报告)及考试、学生成绩评定等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

6.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对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7.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吸烟,课堂上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严禁上课时接听电话、发短信、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8.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考勤考勤时要严格核对学生身份,杜绝“替课”等现象。对旷课累计达到三分之一者,教师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善于把握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使学生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9.严格考试要求,严肃考试纪律,做好课程考核工作。教师应将组织考试及监考作为教学的重要环节,考前不得向学生透漏试题或进行考题辅导,监考期间不得接听电话、聊天、玩手机、吃东西、看书看报或擅自离岗。按时监考,不得漏岗,按评分标准阅卷,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成绩。

10.教师须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教学相长。

11.教师违反教学纪律,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东农校发2014〕91号)执行。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坚决不允许找人替课等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要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要尊敬老师,讲究文明礼貌,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不得在课堂上睡觉。

3.除教学需要外,上课时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4.不得将食物、饮料带入任何教学场所,更不得在课堂上吃东西。

5.穿着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奇装异服等进入教室;实践实训教学过程中按规范和要求着装。

6.不得在任何教学场所吸烟。

7.下课后清理并带走各种杂物和垃圾,保持教学场所清洁卫生。

8.参加考试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教务处、学工部及各学院等联合成立检查小组,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重点检查相结合,严肃教风学风、考风将检查工作作为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的重点工作之一,长期坚持。

优良的教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良好的学风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希望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22-2023-2学期本科学生智育学分绩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公 示


Copyright © 2020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教务处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