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2024级、2023级、2022级、2021级(学制5年)全体本科在校生。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 |
微专业 |
专业简介、联系人、联系方式 |
1 |
农学院 |
现代作物生产 |
详见“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 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一览表” |
2 |
农学院 |
智慧农业-生信数据分析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数字金融 |
5 |
文理学院 |
应用数学 |
6 |
文理学院 |
应用英语 |
7 |
文理学院 |
数理基础 |
8 |
工程学院 |
工业工程 |
9 |
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工程学院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11 |
工程学院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12 |
工程学院 |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
13 |
工程学院 |
物流工程 |
14 |
工程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15 |
植物保护学院 |
植物医学 |
三、招生程序
1.10月16日17:00前,学生登录网址https://jinshuju.net/f/CjfhKg按要求填报微专业申请信息,同时下载附件“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微专业申请表”填写。
2.10月21日前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依据招生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汇总确认表(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报名申请表由各微专业开设学院组织收取并备案。
3. 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
四、收费标准
微专业的收费标准按每学分收费100元核定。
五、相关说明
1.学生可根据兴趣及需求选择修读多个微专业。
2.修读微专业的学生须参加该专业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可参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补考或重修。
3.因故终止微专业学习,学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学分,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后可替代综合素质类选修课程学分。每周一交情况说明办理相关流程。
4.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微专业修读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5.本次微专业招生管理暂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过程中,如因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相应政策变更,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微专业申请表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