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2024-2学期本科学生智育学分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9月18日。关于本次智育学分绩计算的说明如下:
1、体育课程、军事理论课程、综合素质类选修课程、专业拓展类课程不参加智育学分绩计算。
2、智育学分绩计算公式:∑((课程成绩—50)/10*该课程学分)/∑学期所修课程学分。
3、五级制成绩按照: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折算。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教务处教务科(主楼539)核实,电话:0451-55190356。
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