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籍学历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艺术专业录取学生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复查。集中复查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
二、复查内容及办法
1.人证比对。利用人证一体机对新生进行学生本人与其所持身份证的比对,具体由学院组织,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通过人证一体机进行比对,验证不通过者进行重点核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学院请于11月8日到主楼539学籍科领取认证一体机,具体分配名单见下表:
学院 |
数量 |
备注 |
农学院 |
共用1台 |
学院共用一台人证一体机,使用时请协商好。 |
园艺学院 |
植保学院 |
资环学院 |
共用1台 |
动科学院 |
动医学院 |
工程学院 |
共用1台 |
生命学院 |
经管学院 |
自用1台 |
食品学院 |
共用1台 |
管法学院 |
艺术学院 |
水利学院 |
共用1台 |
国际学院 |
电信学院 |
共用1台 |
文理学院 |
2.新生照片。请用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信息与考生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比对,如有学籍照片或身份证照片信息不全的学生,请学院严格把关比对。
3.新生证件。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信息材料逐一比对核查,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4.身心健康状况。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由校医院负责,在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要及时将复查报告与建议报送教务处。
5.艺术专业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复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在复测中发现学生专业水平与招生情况不符的,及时报送教务处。
6.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1.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各学院要填写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和2024年新生复查资格异常学生情况统计表,务必于2024年11月30日上交教务处学籍科。再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其进一步核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复查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向省教育厅报送复查结果。
四、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落到实处,对采取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上报省教育厅倒查追责。
五、举报电话
广大师生、家长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教务处学籍科:55191314,纪检监察办公室:55191008。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