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0-2021-1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通知
管理员 2021年03月22日 09:13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决定对各教学单位开展2020-2021-1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检查及上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学院试卷检查工作

1、检查方式:各学院试卷检查方式为自查、复查和抽查。

(1)自查:任课教师按照要求对本人所任课程的试卷进行检查。试卷自查内容涉及试卷质量、阅卷质量、试卷归档以及成绩评定等方面,自查应认真、仔细、有耐心,对查出的问题或遗漏,要以正确的方法给予更正及补充。

(2)复查:自查过后,由各院系组织人员对试卷逐一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自查人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理。

(3)抽查:复查结束后,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试卷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因复查人员工作不认真而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复查人员的责任。抽查无误方可上交试卷。

2、试卷收取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23日。

二、卷头格式

卷头格式及电子表格明细详见附件1,且必须按照附件1的格式。

(序号1.2填写说明:例如文理学院共100袋试卷,数学10袋试卷,第一袋可写为100-1.10-1)

三、上交材料要求

1、期末试卷封面应填写完整,试卷档案材料应齐全,即试卷原题、试卷答案、试卷分析、考试总结、点名册、成绩单等。试卷袋底部按附件1的格式打印粘贴。

2、上交试卷的明细序号要与电子表格明细一致,明细需打印上交。

3、学院试卷自查情况总结、《东北农业大学试卷检查评价总表》(需有主管院长签字并盖有学院公章)分别以书面形式与电子文档随试卷上交教务处考务科。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试卷检查评价表、附件3:试卷评价汇总表,供各学院参考使用。

希望各学院重视并加强对期末考试试卷自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规范并做好试卷的归档管理工作。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


上一条:关于2020-2021-2学期数学类公共课程阶段化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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