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2023-1学期缓考、补考(重考)安排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2月20日 10:38 浏览次数:次 2022-2023-1学期缓考、补考(重考)考试将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期间进行,现公布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考试时间为“请于3月1日前联系开课学院”的课程,考核安排请咨询开课学院或任课教师,按照任课教师要求进行考核。 请考生按照具体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 附件【2022-2023-1学期缓考、补考(重考)安排明细.xls】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2022-2023-1学期大学物理Ⅱ实验、大学物理Ⅰ实验补考(重考)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延考)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