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2023级按类招生学生本学期进行专业选择,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选择范围
1.专业选择对象为按类招生的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涉及到的学院有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学院。
2.专业范围限于学院内、所属专业类中包含的专业,并且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选择专业的机会。
二、专业选择的程序与办法
1.各学院根据按类培养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学院2023级按类招生学生专业选择细则(办法)》,提出专业类内各专业的修读名额、条件等相关要求,2024年9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备案后由各学院发布。
2.学院对需要进行专业选择的学生前2个学期智育学分绩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公示。
3.2024年10月12日前,按类招生与培养学院以多种形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指导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并组织人员向学生提供相关咨询,各学院按照学校按类招生与培养分专业原则组织并指导学生填报专业选择志愿。
4.2024年10月16日17:00前学生根据专业选择细则填报《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并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各学院根据学生前2个学期智育学分绩的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挑选,直至选满各专业额定人数。
学院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学院进行公示。
2024年10月18日学院将《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专业选择结果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学生于下一个学期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选定专业后学院分班时,每班人数控制30人以内,学院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三、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选择申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由学院统筹安排。
2.因留级、转专业及高考按专业招生等情况已经选定专业的学生不参加专业选择,其专业参见附件2。
3.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等情况,复学后只能回原专业就读。
4.其他情况由教务处协调解决。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