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东农教字【2022】6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2025级、2024级、2023级、2022级(5年学制)本科在校生。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 |
微专业 |
专业简介、联系方式 |
1 |
农学院 |
现代作物生产 |
详见“附件:东北农业大学
微专业招生简章” |
2 |
园艺园林学院 |
园艺作物现代育种技术 |
3 |
园艺园林学院 |
设施园艺 |
4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智慧畜牧养殖 |
5 |
工程学院 |
可再生能源工程 |
6 |
工程学院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
7 |
工程学院 |
智慧物流 |
8 |
经济管理学院 |
数字贸易与商务 |
9 |
经济管理学院 |
数字营销 |
10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育种 |
11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制造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命信息科学 |
13 |
食品学院 |
智慧乳业工程 |
14 |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公务能力与素养 |
15 |
水利与土木工程 |
智慧水利 |
16 |
艺术学院 |
短视频制作与运营 |
17 |
艺术学院 |
文化产品创意设计 |
18 |
文理学院 |
应用数学 |
三、招生程序
1. 10月17日16:00前,报名学生填写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微专业申请表”并送交至开设微专业学院的联系地点。
2. 10月22日前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依据招生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附件4:微专业报名学生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报名申请表由各微专业开设学院组织收取并备案。
3. 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
四、收费标准
微专业的收费标准按每学分收费100元核定。
五、相关说明
1. 学生可根据兴趣及需求选择修读多个微专业。
2. 修读微专业的学生须参加该专业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可参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补考或重修。
3. 因故终止微专业学习,学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学分,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后可替代综合素质类选修课程学分。
4. 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微专业修读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5. 本次微专业招生管理暂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过程中,如因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相应政策变更,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