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2-2023-1学期及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9月25日 09:3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计划开展2022-2023-1学期、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检查及收取工作(可补交近三年未上交学期试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学院试卷检查工作

各学院试卷检查方式分为自查、复查和抽查。

(一)教师自查:任课教师按照要求对本人所任课程的试卷进行检查。试卷自查内容包括试题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归档以及卷面质量等方面,自查应认真、负责,对查出的问题或遗漏,要以正确的方法给予更正及补充。

(二)所在系(教研室)复查:自查过后,由任课教师所在系(教研室)组织人员对试卷逐一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学院抽查:复查结束后,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试卷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抽查中出现问题应追究其复查人员及任课教师相应责任。抽查无误方可上交试卷。

二、试卷收取时间

试卷上交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5日。

三、卷头格式

卷头及电子表格格式详见《上交试卷卷头及试卷明细汇总表》(附件1),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此表格格式进行填报。

四、上交材料要求

(一)期末试卷封面应填写完整,试卷档案材料应齐全,即试卷原题、试卷答案、试卷分析、考试总结、点名册、成绩单等。试卷袋底部按附件1中的卷头格式打印粘贴。

(二)试卷的卷头序号要与试卷明细汇总表一致,学院需上交试卷明细汇总表。

(三)《东北农业大学试卷检查评价表》(附件2),供复查时参考使用。

(四)学院需提交试卷自查情况总结及《东北农业大学试卷检查评价汇总表》(附件3)。

(五)上交材料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分别以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随试卷上交教务处考务科。

各学院需重视并加强对期末考试试卷自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规范并做好试卷的归档管理工作。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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